在日本「路不拾遺」會有報酬!東京山手線撿到的280萬日元現金 私吞錢包清潔工被捕

在日本「路不拾遺」會有報酬!東京山手線撿到的280萬日元現金 私吞錢包清潔工被捕

平常在路上撿到錢包或八達通,大家都會主動交去失物認領處嗎?最近日本有一名大意的乘客在JR山手線遺留內有280萬日元現金(約20萬港元)的錢包,一名涉嫌拾而不報的61歲清潔工被警察逮捕。原來在日本,除了個人道德標準的約束,還有法例鼓勵大家將撿到的失款和失物交還,在一定的情況下,竟然還可以獲得報酬!

為生活私吞280萬巨款 警靠閉路電視破案

根據《產經新聞》報道,61歲的嫌疑者小倉是東京都豊島區上池袋的派遣清潔人員。他於7月11日凌晨1時左右,在尾班車過後清潔車廂時,發現事主的錢包內竟然有280萬日元現金,繼而據為己有,未有立即向警方投案。嫌疑者小倉承認,自己為了生活費和償還債務,而心生貪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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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至於事主為什麼會帶著280萬日元現金四處走呢?原來事主是名老闆,社內的兼職員工都是用現金支薪,當日剛好是發薪日,所以才會帶著大量現金隨身。當他驚覺自己遺失錢包,便返回月台報警,警方最終透過電車的閉路電視發現嫌疑者。

日本法例「路不拾遺」必有獎賞 最高還可得到⋯⋯

在日本「路不拾遺」會有報酬!東京山手線撿到的280萬日元現金 私吞錢包清潔工被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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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養成良好品德,除了從小教育之外,日本政府還設立了鼓勵制度,遺失者必需向拾獲者「報恩」。引述日本遺失物法,將撿到的東西交給警察的話,能獲得來自失主,相當於失物價值5-20%的報酬。比例由失主限定,但不能低於5%。

仮に持ち主が見つかっても、5~20%相当の報労金(お礼)をもらう権利があります(遺失物法28条1項)。

另外,在警察登記3個月後,如果該失物仍無人認領,那麼遺失物便會歸撿到者所有,不會充公哦!

届け出ておけば、3カ月経っても持ち主が見つからなかったとき、クレジットカードのようなものを除いて、その落とし物をもらうことができます(民法240条)。

雖然像一些非現金類的物品比較難立即判斷其價值,需要交給法庭作進一步評估,但以這次事件為例,若撿到後交給警方,就有機會得到最少14~56萬日元的報酬。相反,拾遺不報者最高可被判監1年及罰款,所以嫌疑人可算是得不償失呢。

網友對事件有不同的感想:

「現在大家都不知道那裡安裝了監視鏡頭,所以不能想著沒有人看到自己而做壞事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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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怎樣把280萬放進錢包呢?放得進去的話應該不是錢包吧⋯」

「說起來以前曾經有清潔員把我的錢包交到失物招領中心,真的很感謝他」

「我也想帶著有280萬現金的錢包在街上走」

「這看起來就像低年級道德教科書上的案例」

無論如何,當前的利益就算有多吸引,從小到大的教育令我們明白,明辨黑白良知才是正確的事。所以為了重視長遠的未來,大家也不要因一時貪念而自毀前程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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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
《產經新聞》電車内で280万円入り財布横領か、清掃員の男逮捕

2019年9月4日報導

《Livedoor NEWS》 落とし物はちゃんと届けて! 280万円入りの財布ネコババで逮捕

2019年9月9日報導